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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协会与玉玲龙公司音响著作权纠纷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23
中国音像协会与玉玲龙公司音响著作权纠纷案类型 民事判决书案号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判结果 一、被告合肥玉玲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在曲库内删除《为你我受冷风···

中国音像协会与玉玲龙公司音响著作权纠纷案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合肥玉玲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在曲库内删除《为你我受冷风吹》、《夜太黑》、《我心仍在》、《Whatawonderfulworld》、《凡人歌》、《寂寞难耐》、《生命中的精灵》、《希望》、《如风往事》、《爱情》、《电台情歌》、《忽然之间》、《寂寞的恋人啊》、《没时间》、《十二楼》、《阴天》、《爱情真伟大》、《盛夏的果实》、《怎么了》、《坚强的理由》、《广岛之恋》、《春天花会开》、《好聚好散》、《两极》、《一个男人的眼泪》、《这样也好》、《Ifeelgood》、《冰力十足》、《哭个痛快》、《流着泪的你的脸》、《伤心太平洋》、《天涯》、《心太软》、《再出发》、《浪花一朵朵》、《我是一只小小鸟》、《那一年,这一天》、《你有离开的自由》、《爱上飞鸟的女孩》、《被动》、《鸭子》、《爱上你给的痛》、《割爱》、《看见快乐对我笑》、《夜照亮了夜》、《守着阳光守着你》、《锁上记忆》、《天天天蓝》、《情字这条路》等49部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合肥玉玲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赔偿经济损失2352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83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83元,被告合肥玉玲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6-29

发布日期 2020-06-11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常见类型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等。

著作权纠纷需注意什么:

1、纠纷解决,著作权中具有人身权性质的权利引发纠纷,不能采用仲裁。

2、及时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多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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