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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矫健Stabli及图”与“斯帝宝来 Stabili”商标等近似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3-20
“爱矫健Stabli及图”与“斯帝宝来 Stabili”商标等近似案例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介绍下这个案例标的信息:商品/服务服装; 鞋; 凉鞋; 鞋后跟; 运动鞋; 鞋底; 鞋(脚上的穿着物); 鞋内底; 鞋垫; ;类似群2507;2509;2504;2505;250···

“爱矫健Stabli及图”与“斯帝宝来 Stabili”商标等近似案例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介绍下这个案例标的信息:商品/服务服装; 鞋; 凉鞋; 鞋后跟; 运动鞋; 鞋底; 鞋(脚上的穿着物); 鞋内底; 鞋垫; ;类似群2507;2509;2504;2505;2503;2502;2501; 申请/注册号24384415;申请日期2017年05月27日;国际分类25;申请人名称(中文)江博士健康鞋有限公司;申请人名称(英文)DR. KONG FOOTCARE LIMITED;申请人地址(中文)香港葵涌打砖坪街49-53号华基工业大厦一期14字楼C座;申请人地址(英文)14C, VIGOR INDUSTRIAL BUILDING, PHASE 1, 49-53 TA CHUEN PING STREET, KWAI CHUNG, N.T., HONG KONG

申请人因第24384415号“爱矫健Stabl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22067950号“STABLE”商标经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作出商评字[2018]第0000050583号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予以驳回,该商标申请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权利障碍。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0383199号“斯帝宝来 Stabili”商标、第9097789号“STABLE”商标、第4185255号图形商标、第4196468号“诗巴利Stably及图”商标在整体外观、构成要素上存在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你介绍商标注册程序:1、商标注册前的查询;2、商标申请文件准备;如果您是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商标LOGO;商标要注册的类别(产品);如果您是个人申请须提供: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商标LOGO;商标要注册的类别(产品)3、商标递交申请。资料准备完成以后,客户付商标注册费用,我们安排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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